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,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16年4月22日以直接送达或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,表决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中午12点。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,实际董事出席九人,会议的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:
一、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
表决结果:赞成9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
因本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、2015年第一次、第二次、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执行,因此本议案仅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,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具体内容详见《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16--035号)。
二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:赞成9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具体内容详见《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》(2016--036号)。
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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